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全力保障先进重大项目用能。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大传统产业集聚提升、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制定民间投资项目分季度用能保障清单,强化事中跟踪管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全省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3300亿千瓦时左右,发挥中长期交易电量的压舱石作用,实现占比不低于95%,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促成企业全年绿电交易规模达60亿千瓦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