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罚决字【2023】74-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分别罚款768.5万元、罚款3万元以及罚款罚款13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违反一致性原则;违反信用评级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时任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王某方,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时任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某红,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的前身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始创于1992年10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家从事信用评级、金融证券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
公司官网介绍,中诚信国际始终秉持诚信、严谨、尽责的职业操守,致力于为资本市场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信用评级产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