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太平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年01月30日 08:24

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

吴兰萍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服务拓展部个人保险代理人,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李扬子】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守牢大国能源“饭碗” 铸强矿山革新“引擎”——武强院士解码新时代能源保障与转型之路
上海市监局回应韩束被曝添加禁用成分: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能源奋楫·强国鼎新——扬帆“十五五” 开局最“一线”
运满满到货加价2600 中途为何多了一手?

精彩图集

再访美军空袭后的拉瓜伊拉港
华盛顿举行反对联邦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抗议活动
首批下穿太湖超大直径盾构机下线
沪宁合高铁南京特大桥跨滁河斜拉桥顺利合龙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太平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