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不尽职,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95万元

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检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三明分行合计处以95万元罚款。

谢继华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行长助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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