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发布宜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独立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违规出质股权,被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罚款9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发布宜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独立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违规出质股权,被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罚款9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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