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6项措施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 2024年12月30日 08:11作者: 秦燕玲

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联合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式企业信用培育

 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新一轮16项措施,聚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坚决守护国门安全、提升整体智治水平等五个方面,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海关总署指出,此次出台的新举措是海关总署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长三角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部署要求,聚焦新形势、新任务,在2019、2020年推出两轮支持举措的基础上推出的。5年来,海关总署推出的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两轮举措已全部落地见效。今年1—11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合计进出口14.56万亿元,同比增长5%,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6.6%。

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海关总署提出,支持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中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作为牵头企业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同时,对于新兴贸易业态发展,海关总署提出,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支持开展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试点,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开展,研究推进在义乌开展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方面,海关总署提出了3项措施,分别是:健全区域整体通关协调处置机制,开展一体化业务运行监控,提升跨关区协同处置效能;联合加强对企培育帮扶,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共治,建立长三角地区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合应对机制,联合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式企业信用培育;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加强“数据+调研”融合分析、“外贸+产业”关联分析,提升服务宏观决策能力,稳定外贸发展预期。

海关总署还表示,将推进智慧海关合作共建,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智慧海关项目合作共建和复制推广,高质量推进大数据池、参数库等项目建设深度合作,争取更多场景项目在长三角五关率先试点等。

【责任编辑: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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