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我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cuigs@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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