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股份8月26日晚间在港交所公告,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决议,批准受让方(待成立的公司,该些公司将分别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方(新疆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及辽河石油勘探局)拟签署收购合同,拟收购标的公司(新疆储气库,相国寺储气库及辽河储气库)全部股权,拟收购事项的合计代价为人民币400.16亿元(不含税费)。拟收购事项可新增109.7亿方储气库工作气量。
中国石油股份8月26日晚间在港交所公告,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决议,批准受让方(待成立的公司,该些公司将分别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方(新疆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及辽河石油勘探局)拟签署收购合同,拟收购标的公司(新疆储气库,相国寺储气库及辽河储气库)全部股权,拟收购事项的合计代价为人民币400.16亿元(不含税费)。拟收购事项可新增109.7亿方储气库工作气量。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国能源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