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铁路客运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

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平台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为保障老年人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采用线下申请渠道,旅客凭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取“扫码开票单”,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9月30日及以前乘车的旅客,仍可开具纸质报销凭证。纸质报销凭证停用后,铁路部门继续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部分习惯用纸质报销凭证作为行程提示的旅客,可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设备打印“行程信息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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