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发布”消息,近日,经辽宁省政府同意,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发了《辽宁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辽宁省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针对免保育教育费对象和标准问题,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