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2025年第一次竞价申报不高于0.393元/kWh

财联社9月3日电,浙江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其中《浙江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申报价格限值。申报价格上限由能源主管部门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为有序衔接现行政策保障平稳过渡,2025年第一次竞价申报价格上限不高于0.393元/千瓦时(90%×2025年1-5月中长期交易均价+10%×2025年1-5月新能源现货实时市场均价);申报价格下限由能源主管部门考虑最先进电站造价水平折算度电成本(仅包含固定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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