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显示,8月30日土耳其贸易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企业以到岸价(CIF)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53.4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为51.38%、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为43.12%、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为20.12%,其他中国涉案企业为59.65%。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近日,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显示,8月30日土耳其贸易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企业以到岸价(CIF)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53.4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为51.38%、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为43.12%、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为20.12%,其他中国涉案企业为59.65%。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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