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探索建立储能电池回收体系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30年,我国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技术和产业体系全球领先,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高效智能能源勘探开发、低碳高效能量转换、低成本高可靠能源存储、高效稳定能源输送等战略任务,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在装备再制造与回收利用方面,突破关键装备精准检测和复杂零部件、精密件原位修复等关键技术,推动高价值关键部件延寿。加快建立光伏、风电设备退役废弃产品回收标准规范,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开展再制造业务。拓展新能源装备梯级利用场景,推动构建新能源装备梯次利用和多样化利用体系。提升电池拆解回收技术水平,探索建立储能电池回收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重点突破能源装备智能感知与决策融合技术,融合视觉、振动、光谱等非侵入式传感技术,搭建能源装备全景感知网络,推进精准预测装备作业工况与健康状况精准预测,实现装备全生命周期科学管理。研制具备边缘计算能力的智能终端,推进终端场景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研发,结合具身智能等技术,提升装备复杂环境下的自主作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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