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10年 刚于去年7月辞职

来源:澎湃新闻2025年09月28日 13:39

因年龄原因辞职一年后,官方披露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9月27日,“廉韵津沽”网站披露了渤海银行原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赵志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据通报,2017年至2023年,赵志宏在春节等节点,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客户等所送礼金和高档烟酒等礼品。赵志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7月,时年58岁的赵志宏因年龄原因辞职。当时,渤海银行(9668.HK)公告称,赵志宏职业经理人聘期届满,因年龄原因,辞任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职务。

此后,赵志宏公开动态寥寥,直至本次官方披露其已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宏出生于1966年1月,2015年9月加入渤海银行,曾任渤海银行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总裁、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赵志宏获准出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从通报时间看,赵志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主要发生在其渤海银行任职期间。

此前,赵志宏长期任职于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业务综合处副处长,信贷风险管理部分行监管三处副处长、风险研究处处长、综合处经理,风险管理部授权管理处经理、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质量效率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副总经理,产品与质量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创新与管理部副总经理。

渤海银行官网介绍,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现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2020年7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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