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公司董事长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

新光光电9月28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公司已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由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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