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南京市市民卡支付被罚8.5万元

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罚单显示,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8.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615万元,已于2017年完成了战略融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毅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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