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被罚!安徽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10月11日,记者从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获悉,安徽省公布新一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涉及施工破坏、无证经营、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未落实随瓶安检、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等问题。提醒各地各部门引以为戒,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2025年4月1日,中央安全生产督导组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芜湖市五显液化气储备站存在入户安检流于形式的行为(用户端存在燃气隐患问题,安检人员在安检单上填写“合格”)。因此,芜湖市鸠江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该站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安徽安源燃气有限公司常源分公司存在未对餐饮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

安徽安源燃气有限公司常源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合肥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18日,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一市政中压燃气管道被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规施工损坏。

经查,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根据规定,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3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淮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接群众举报,反映有“黑气贩”长期从外地非法低价采购“黑气”,跨区域倒运至该市田家庵区、高新区等区域进行非法经营。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贩运“黑气”,现场查扣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1辆,现场缴获“黑气”33瓶(另有黑气约60瓶已提前进行转移)。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不断建立健全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本次共公布10余例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要求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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