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处以20.8万元罚款。同时,潘烽(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处以4.1万元罚款;傅建伟(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