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邮储银行粘贴售烟海报?银行方:系邮局业务,与银行无关

来源:上游新闻2025年10月31日 10:37作者:冯盛雍 汤思文

近日,网友发帖称,在上海一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口看到“香烟销售”海报,引发关注。在评论区,不少网友讨论:“银行怎么也开始卖烟了”“今天卖烟,明天是不是要卖咖啡、泡椒鸡爪?”还有网友认为:“银行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不应涉足烟草销售,更不宜在醒目位置展示香烟广告。”

10月3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网友晒出的现场图片看到,该门店门头标识文字为“中国邮政”和“邮储银行”,门前铭牌载明:永泰路邮政所、中国邮储银行永泰路营业所。门店大门玻璃上张贴有“香烟销售”字样的海报,网点门前则摆放着“大额存单”的产品宣传展板。

网友发帖称,上海永泰路一邮政网点粘贴售烟海报。网络截图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门店铭牌所示的“邮储银行永泰路营业所”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网点确实存在香烟销售,但销售业务并不属于银行区,“我们是邮储银行的代理网点,香烟销售是由大堂对面的邮局业务区负责,不属于邮储银行。”该工作人员介绍,该代理网点由邮政与银行两个业务区域组成,银行区仅办理基础储蓄等业务,不具备烟草销售资质,“门口张贴的香烟销售海报是邮局业务区工作人员张贴的,他们部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银行业务区开展香烟赠送类促销,则属违规行为。”

针对“邮局售烟”的合规性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邮局业务区虽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其不得在公共场合发布相关广告。邮政与邮储银行应当拆分业务区域标识,明确划分邮局售烟区与银行服务区,避免公众混淆。”

【责任编辑:李扬子】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守牢大国能源“饭碗” 铸强矿山革新“引擎”——武强院士解码新时代能源保障与转型之路
上海市监局回应韩束被曝添加禁用成分: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能源奋楫·强国鼎新——扬帆“十五五” 开局最“一线”
运满满到货加价2600 中途为何多了一手?

精彩图集

再访美军空袭后的拉瓜伊拉港
华盛顿举行反对联邦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抗议活动
首批下穿太湖超大直径盾构机下线
沪宁合高铁南京特大桥跨滁河斜拉桥顺利合龙
上海一邮储银行粘贴售烟海报?银行方:系邮局业务,与银行无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