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昆中药被罚61.7万元

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近期对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简称“昆中药”)作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被处以61.7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的处罚事由为: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双效浓缩器超量进液和本单位人员脱岗的事故隐患,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11月4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不仅隐去了处罚对象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的名称,连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也未予以公开。

处罚对象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均被隐。

此外,在今年6月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前夕,昆中药党支部曾联合EHS管理部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丨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党日活动,该公司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中提及,通过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与消防设备实操学习,提升个人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坚实防线。

公开资料显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是“中华老字号”企业,也是昆药集团旗下的核心中成药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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