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掉100多部电梯广告,自称:还居民安静

11月5日,上海嘉定。一名上海大学生发布视频称,他网购了一把电梯广告“通用钥匙”,一口气关停了100多块小区电梯楼宇广告,相关视频引发热议。

孔同学视频中关闭的部分广告

11月7日,记者联系到关停100个电梯广告的孔同学。孔同学介绍,他是上海大学的学生,“这实际上是我的一门课程作业,以行为艺术的形式呈现。”

孔同学表示,从初中起他就开始接触电梯广告,“我发现这东西很吵,大家对此也十分不满,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动手去关掉它。”

他认为,电梯广告属于一种“侵入式”广告,在狭小的空间内,通过噪音不断“洗脑”,强迫人观看广告内容。

孔同学指出,真正好的广告应具备大众传播价值,拥有优秀的艺术加工和良好的审美,能够深入人心;而电梯广告并不具备这些特质。“因此我选择以这样的行为艺术方式,虽然关掉的100个电梯广告数量不多,但希望能以小见大,表达我对电梯广告的不满。”

至于关闭电梯广告的方法,孔同学介绍,他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了解到,电梯广告屏配有手动开关,开关外壳带有锁孔。“我就在购物平台上花几块钱买了通用钥匙,打开后一按就关了。”

同时,孔同学也希望通过这次行动呼吁,广告业应创作真正深入人心的广告,真正被大众接受的广告,真正不喧嚣的广告。“我们并不排斥好的广告,我们拒绝的是这种‘侵入式’广告,希望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孔同学私自关闭电梯广告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11月7日,电梯广告头部公司分众传媒客服人员向记者表示,法律风险方面他们不太清楚。“如涉及侵害公司权益,我们法务部门会介入处理。”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认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广告设施通常为物业公司或广告公司合法财产,未经授权关闭可能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构成对他人财产权或业主共有权的民事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若行为引发电梯故障、人员聚集等公共秩序混乱,或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行政责任;若关闭过程中损坏设备,且总价值超5000元、存在多次毁坏等情形,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若行为具有随意性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即便电梯广告存在未经业主同意、内容违法等问题,也应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业委会协商或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而非采取擅自关闭的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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