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 到2030年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这些年,我国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截至今年8月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6.9亿千瓦,达到2020年的3倍以上,贡献了2020年以来约80%的新增电力装机。但与此同时,消纳压力持续增加。

指导意见从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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