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街头一人持刀与民警对峙,男子驾驶路虎车将其撞翻,律师:此举符合正当防卫,警方回应

11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河南郑州某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前,有人持刀与民警对峙,随后现场一名着便装司机驾一辆路虎越野车将持刀者撞翻,持刀者在倒地后被民警制服,此事引发关注。

13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北林路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当时有民警在现场处置。另据媒体报道,警方称持刀者被撞后无生命危险,事发具体原因不便透露。

网传视频截图

据网友发布视频显示,在某银行大门前,一名男子站立持刀,与现场数名民警持续对峙,其间有人喊话“把刀放下”,但持刀男子并未听从,随后,持刀男子选择向一侧走去,此时,现场一辆黑色越野车在倒车后继而又加速朝持刀男子驶去,最终将持刀男子撞翻在地,现场民警随即一拥而上将持刀男子制服。视频画面显示,驾车者为一身着便装男子。

13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北林路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当时有民警在现场处置。另据媒体报道,北林路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称被撞男子无生命危险,但事发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指出,在此事件中,驾车冲撞持刀者的驾驶员是否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针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正当防卫是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男子街头持刀对峙警方,其行为已对现场民警、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紧迫且严重的威胁,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司机驾车撞翻持刀者,目的是制止其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完全契合正当防卫的主观和客观条件。”

赵良善同时指出,从民事角度来说,正当防卫是民事责任的免除事由。此事件中,司机将持刀者撞翻使其丧失侵害能力,并未有后续额外伤害行为,不存在超出必要限度的情况,无需对持刀者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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