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河北证监局公告,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增持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0万股,占新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9月24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上述交易行为。
河北证监局指出,公司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规定。
根据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河北证监局强调,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河北证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金68.39亿元,总资产规模超1600亿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今年以来,长城人寿接连收到罚单。
公司5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违反了规定。根据规定,责令公司整改,并罚款5万元。
公司9月公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存在通过佣金列支相关费用及保单销售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由他人冒充实际销售人员录制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处以罚款50万元。

另外,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