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4843)发布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格尔木思安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四川苏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出现关键进展——格尔木思安大幅上调仲裁索赔金额。
据天眼查显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安新能”,874843.NQ)总部位于西安,是一家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高载能行业提供清洁供热、智慧供热及工程总承包服务。该公司于2025年8月登陆新三板创新层,同年12月启动北交所上市辅导。本次仲裁的申请人格尔木思安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系思安新能的控股子公司。
据公告披露,格尔木思安近日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将原仲裁请求总金额从约1125万元大幅提升至约5685万元。其中,工期延误违约金从607万元上调至1427万元,供热能力不达标赔偿金从497万元大幅增至3700万元,并新增延期整改违约金536万元及要求移交全部工程资料等请求。
本案源起2020年10月格尔木思安与四川苏能签署的《青海盐湖2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太阳能供热工程总承包合同》。格尔木思安指控四川苏能在项目施工中存在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后,格尔木思安于2025年2月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此前,四川苏能曾就仲裁协议效力提起诉讼,但相关请求已于2025年8月被法院驳回。
值得关注的是,四川苏能已提出反请求,要求格尔木思安支付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共计约6609万元,并主张对该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双方争议金额合计已超过1.2亿元。
思安新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仲裁事项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