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投集团原董事长赵其宏一审获刑十二年
来源:财联社 2025年01月27日 10:10
2025-01-27 10:10 来源:财联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一审公开宣判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案,对被告人赵其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财联社1月26日电,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一审公开宣判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案,对被告人赵其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现查明:2009年上半年至2024年2月期间,赵其宏利用担任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顾问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产业引导基金、纾困基金、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28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责任编辑:刘澄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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