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能源网 2024年06月21日 15:08
2024-06-21 15:08 来源:中国能源网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责任编辑:肖洁 】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邮箱: 95866527@qq.com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