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3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被挪作项目资本金;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投前、投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并长期滞留于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贴现资金回流用作存单质押,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住房按揭贷款或购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罚款380万元。
对时任恒丰银行台州分行业务部负责人金伊、时任恒丰银行绍兴分行客户经理张超、时任恒丰银行杭州钱塘新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捍武、时任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傅杭生、时任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俞杰、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副行长傅坚旻、时任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副行长骆建新均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31日,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辛树人在发表新年贺词时表示,“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合规为本,深入防范化解风险,内控合规底板更加牢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恒丰银行第一位的企业文化。我们自上而下重检风险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持续推动风险关口前移,重新梳理总分行关系,以授权为核心抓手规范分支机构经营。全行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做好保交楼信贷融资,加大对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政府降低债务成本、缓释偿债风险”。
【责任编辑:李扬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