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因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高新能)、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终止力高新能发行上市审核。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力高新能成立于2010年2月,前身为安徽力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即“力高有限”)。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132.525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翰超,股东包括合肥揽峰、中石化、源禾资本、云晖资本等。
据招股书介绍,力高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的企业,是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新能源产品供应商,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
其中,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指的是电池管理系统。据介绍,BMS通常被业内称为电池系统的“大脑”,是衔接电池组、整车系统和电机的重要纽带,与动力电池、整车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了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技术。
力高新能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的动力电池BMS产品已覆盖800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平台,磷酸铁锂、锰酸锂、钛酸锂、三元电池等各类型动力电池包。同时,该公司的户用储能产品已于2023年投入市场。
本次IPO,力高新能原拟募集资金7.3479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芥舟、朱元。
资料显示,2023年6月26日,力高新能首次向深交所提交了创业版招股说明书。根据招股说明书,力高新能2022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BMS装机量排名行业第四,位居比亚迪、宁德时代、特斯拉之后,成为2022年国内最大的第三方动力电池BMS企业。
从招股说明书上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力高新能的营收分别约为2.00亿元、5.59亿元和8.04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1527.18万元、9048.13万元和9565.1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1118.04万元、8287.61万元和8182.37万元。
2020年到2022年,其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BMS模块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33%、94.29%和96.14%。
按应用领域来看,力高新能的收入主要来自乘用车、物流车等领域。报告期内,该公司的乘用车领域收入分别约为1.08亿元、3.91亿元和5.62亿元,分别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7.46%、72.66%和76.19%。
本次上市前,力高新能的控股股东为合肥揽峰,持股31.60%。其中,王翰超为合肥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揽峰100%股东,为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据此,王翰超通过前述主体间接控制力高新能39.58%的表决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揽峰存在因2017年未申报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等而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2023年1月,相关部门决定追缴合肥揽峰2017年个人所得税2840.79万元、2017年度印花税12.30万元,要求其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2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责任编辑:李扬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