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北交所官网显示,深圳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和”)上市申请获受理,系2025年首单。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约3.30亿元,用于新能源及传统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披露,富泰和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 8931.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江平。富泰和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汽车底盘零部件、新能源车电驱零部件、家电卫浴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国际化布局和全球化竞争战略,产品销往欧洲、北美等地区。
业绩方面,富泰和2021年至2023年分别实现营收5.44亿元、5.97亿元、7.3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54.94万元、4955.12万元和5387.97万元。2024年1月至9月,富泰和实现营收6.48亿元,归母净利润6528.34万元。
报告期内,富泰和研发费用分别为 2301.39 万元、2239.76 万元、2701.75 万元和 2273.2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23%、3.75%、3.69% 和 3.5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泰和共拥有专利 10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9 项,包括境内发明专利 17 项、境外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80 项,另有 4 项境外外观设计专利。
招股书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朱江平直接或间接持有富泰和21.62%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朱洪持有富泰和10.30%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WU JIANG ZHONG持有富泰和7.82%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三人为兄弟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富泰和39.73%股权,控制公司39.65%的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是,富泰和实际控制人与多名外部股东签署了对赌协议。招股书显示,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之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对赌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自动终止,但附有上市失败对赌恢复之约定。若触发实际控制人回购条件,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存在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富泰和及其股东、高管曾多次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给予通报批评。
2022年7月14日,富泰和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审查函[2022]2 号)。因公司在2015年11月12日挂牌时存在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江平为兄弟朱汉平代持公司2.06%股份未解除且未披露的情形,直至2022年5月26日双方主动解除并还原。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江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转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江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给予吴爱红、梅利萍等14人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294号),给予时任副总经理吴爱红、时任监事梅利萍、股东周小琴、徐舟、韩定芳、申晴晴、徐飞、陈理获、唐湘辉、雷生兵、陈明凯、冯伟、占红生、马恒登因2018年员工持股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其中吴爱红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小琴、韩定芳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徐舟、徐飞、陈明凯为现任核心技术人员。
2024年6月21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发行人副总经理朱汉平下发的《关于对朱汉平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朱汉平因在自愿限售办理期间减持富泰和3,409股股份,构成股票限售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4年7月23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挂牌审查部监管[2024]9号),因公司股东中企汇与刘春燕、谢高鹏、江山之间关于公司股份的代持及后续解除事宜,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扬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