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杜玉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杜玉波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杜玉波此前曾担任教育部副部长,是近年来教育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官员之一。
公开简历显示,杜玉波为汉族,1955年9月出生,河北晋州人。1974年2月参加工作, 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杜玉波年轻时是河北省晋县田村公社专职团委副书记兼公社通讯员,1975年进入北京工业学院(今北京理工大学)就读光学仪器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任飞行器工程系团总支书记、校团委书记、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长等。1993年,38岁的杜玉波升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后成为副校长。
2002年1月,杜玉波被任命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正式成为副部级干部。他共担任9年北航党委书记。2010年,杜玉波获任教育部副部长。
在教育部工作期间,杜玉波主管高等教育和改革工作。自主招生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进入21世纪以来推出的一项重大变革,试点期间广受关注。2012年3月,他曾公开澄清:“自主招生不是你考一次我再考一次,两个成绩一叠加再录取,千万不要做成第二个小高考,不能搞得学生很累,负担很重。”

2016年10月,杜玉波不再担任教育部副部长等职务。2018年3月,他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退休后,杜玉波担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继续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发声。
2024年9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宣杜玉波被查。2025年3月2日,杜玉波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查,杜玉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靠教育吃教育”,将教育资源当作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6月,杜玉波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8月21日,临汾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玉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玉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最后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8月,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工程项目承揽、子女入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3万余元。
临汾市中院认为,被告人杜玉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