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信息显示,广水市香炉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因其下属香炉山风电场总装机容量59.4MW,于2018年7月28日并网发电,在2019年9月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提供了虚假的质量监督报告(可再生质监〔2019〕283号),存在以欺骗手段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行为。 并且下属香炉山风电场自并网发电开始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行为。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广水市香炉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罚款伍仟元。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广水市香炉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万零肆仟叁佰捌拾柒元肆角叁分,罚款壹佰万零肆仟叁佰捌拾柒元肆角叁分。
天眼查显示广水市香炉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其他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