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价的“潮汐效应”与企业的选择题:面对历史低位,该抄底还是观望?

今年以来,全国碳市场碳配额(CEA)价格持续走低,11月迎来触底反弹。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11月CEA最高价70.14元/吨,最低价51.54元/吨,收盘价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涨14.80%。受访人士指出,11月CEA价格触底反弹是政策导向与市场供需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双重影响推动价格反弹

1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基础结转量由1万吨调整为10万吨。

国泰君安期货高级分析师唐惠珽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基本面看,配额结转新规引发的盈余配额抛售接近尾声,叠加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基础结转额度抬升,CEA价格触底反弹;情绪方面,受政府稳价意愿影响,发电企业联合挺价。

价格回升的背后,更有多重政策信号的持续发力。

“11月初,我国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叠加此前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为碳市场发展注入更强政策预期和更多确定性。另外,年底将迎来本轮清缴履约截止日期,一些企业配额购买意愿增强。”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能源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工程师向柳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

事实上,碳价波动属市场正常现象。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碳价是通过交易行为由市场自发形成的,主要受供需关系、市场预期、交易行为以及市场心理等多重因素影响,短暂的波动是正常的。

“碳市场受气候和能源政策调整影响较大,也受经济形势影响。我国碳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碳排放配额为免费分配,碳交易价格整体偏低,交易产品单一;现阶段为现货交易,尚未引入周期更长的期货交易,交易主体仅局限于重点排放单位。随着碳市场扩围,引入非履约交易主体、丰富交易产品、优化配额分配和交易履约机制等组合措施陆续落地,有利于缓解碳交易‘潮汐效应’。”向柳表示。

碳价变化稳定市场预期

碳价的高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对配额供需与减排政策的预期,其变动直接影响碳市场买卖双方的决策与利益。“此次CEA价格触底反弹,既减轻了部分卖方的抛售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预期。”唐惠珽说。

对企业而言,碳价是影响减排投入决策的关键变量。向柳强调,碳价是碳市场机制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关键,合理的碳价有利于引导和撬动更多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目前看,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总体偏低,虽然有利于配额缺口企业降低交易履约成本,但不利于激发配额盈余企业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也一定程度上抑制资金等要素的聚集,需进一步提升碳价。”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市场价格与CEA价格形成倒挂,部分企业优先选择购买CCER抵销配额,一定程度上分流了CEA的市场需求。

向柳解释,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CCER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强制碳市场的抵销机制是CCER消纳的重要驱动力。在CCER市场启动初期,由于CCER产品供给不足,使得CCER价格高于CEA,但随着CCER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价格倒挂现象已大大缓解。“长远来看,CCER价格整体低于CEA是保障CCER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要求持续加大CCER规模化、多样化供给,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畅通自愿碳市场与强制碳市场衔接机制。”

但向柳也指出,由于不同CCER产品受市场青睐程度存在差异,不排除部分具有生态等多重效益的稀缺CCER产品价格高于CEA的特殊情况。

企业应合理利用基础结转额度

面对当前市场环境,企业应如何制定碳配额策略、应对价格波动风险?

“企业对碳价应保持谨慎乐观。当前价格处于历史中低位水平,盈亏比可观。对于覆盖两个或以上行业且未来明确有缺口的重点排放单位,建议合理利用基础结转额度,在今年年底前逢低买入,以用于未来年度履约。”唐惠珽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否会对我国碳市场价格带来影响?“当前欧盟透露出的CBAM基准值远低于预期,使得输欧钢铝产品面临更高的CBAM成本压力,而原产国碳成本抵扣细则尚不明确。就我国而言,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钢铁、铝冶炼行业整体盈缺平衡,且配额为免费分配,预计厂家难以向欧盟主张抵扣原产国碳成本。因此,欧盟碳市场短期内难以通过CBAM直接影响我国碳市场价格,更多是间接影响全国碳市场制度规则和扩容速度。”唐惠珽解释。

唐惠珽指出,考虑到全国碳市场配额结转规则大概率为一次性政策,CCER价格或结束“价格倒挂”,价值回归至常态化水平。

针对如何提升碳价作用,向柳表示,我国已经明确,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欧盟碳市场发展早期有偿分配允许比例为5%可以作为参考(实际分配低于此比例),但要充分结合我国减排目标、碳交易价格、企业承受力等综合确定。“推行有偿分配后,更关键的是建立畅通的减排成本合理分担和传导机制,比如电力领域,推行更为灵活的电价机制,更好反映减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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