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对被告人孙玉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孙玉宁利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郑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书记、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玉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玉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玉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追光者
采煤机的“超大份午餐”一刀煤!
藏在你家的“超级充电宝”
迎冬启序
精彩图集
第二十一届长沙国际车展开幕
我国成功发射阿联酋813卫星等9颗卫星
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进校园
中国石油大庆古龙页岩油年产量突破百万吨
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一审宣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