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十五五”这一承前启后历史交汇点上一系列战略任务与发展图景。“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贯穿全局的重要方针,深刻阐明了安全与发展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的辩证关系,明确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一重要方针为在复杂国内外环境下稳中求进,推动抓好能源央企“走出去”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能源央企“走出去”
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经历深度调整重构。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剧了能源市场波动,促使各国更加关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成为全球共同的战略关切。能源转型正经历显著非线性进程。绿色低碳势不可逆但也必然在曲折中前行。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分化摇摆、油气消费转变升级、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绿色负碳业态加速培育等因素将交织于这一曲折进程中。科技创新正经历新一轮产业变革前夜的密集活跃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涌现将重塑全球产业和经济结构。
在新形势下,能源央企“走出去”必须直面新问题,突出体现为如何更好应对三个层次的变化。
在全球层面,能源央企“走出去”的经营环境变了:更加不确定、波动更频繁。随着地缘政治日趋复杂,过去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重塑。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经济恢复的不确定、技术进步的复杂性、国际格局的模糊化,叠加美国政府政策制定上的大起大落,给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带来巨大挑战。
在国家层面,能源央企“走出去”的驱动因素变了:由机会驱动转变为战略驱动。改革开放之初,能源央企作为最早“走出去”的主力军,重要着眼点是抓海外市场机会、以市场开拓为导向,弥补国内市场和资源的不足。经过发展,能源央企已普遍成长为跨国公司,在提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话语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央企整体的出海战略已进入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的新阶段,中央企业既是平台的建设者也是参与者,由单纯关注市场机会转向呼应更为宏大的国家战略使命。
在企业层面,能源央企的经营逻辑变了:由单一的输出演化为复合的双循环型。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一度“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品牌、设计及高附加值生产在外;消费在外,中国生产,全球消费。效率、利润是国际化经营的重点目标。面对旧有的技术红利在消失,而新的技术红利尚未完全形成,中央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逻辑必须从由单一的产品输出转为复合性的经营创新,由传统的出口导向转变为双循环型。
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
风险更为多元复杂
面对新变化,能源行业在国际化经营中的政治、经济等传统风险依然存在,同时催生了一些新的风险,一些传统风险经转变异化或量的累积也派生为新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催生了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技术和ESG领域。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能源转型背景下,美国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地缘政治化的主要推手。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少有的各国能够达成共识的议题,当前ESG政策和投资力度明显增强,海外市场竞争已经从单纯的产品、技术、资金实力转向绿色理念、属地贡献和商业道德规则等ESG维度的竞争。
二是转变或异化了传统风险,主要体现在合规领域。合规风险一直存在,但合规范畴上早已转变,形式上不断异化。西方国家利用其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优势地位,滥用现有国际规则,或创建新的国际规则,在合规的框架内对中央企业国际化业务进行干涉和遏制。
三是原有的非系统性负面因素经量的累积质变为系统性风险,主要体现在制裁和关税领域。美国对我国的出口管制制裁和关税打压由来已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超3000家中国企业被列入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美国财政部SDN制裁名单、美国国防部“涉军企业”名单等10类管制和制裁清单。今年以来,美国政府升级贸易战,曾一度将对华关税升至145%。无论是制裁数量还是关税额度的飞速提升,都表露出美国构建孤立中国的新全球体系的意图。
坚持“四种思维”
在更高起点上统筹安全和发展
站在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高度,面对能源领域国际化经营提质升级的新任务与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能源央企必须坚持在防控风险中扩大开放,在深化合作中拓展空间,坚定推进国际化经营,更好服务能源强国建设大局。作为我国首个“海上特区”和工业领域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先行者,中国海油自1982年成立以来,始终肩负海上油气对外合作的使命。四十余年来,公司实现了从上游到下游、从浅水到深水、从国内到国际的三大跨越,成长为产业链完整、实力雄厚的国际能源企业。近年来,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中国海油旗下上市公司先后被美方列入相关管制清单,国际化经营面临的风险显著上升。面对变局,中国海油积极应对、化危为机,在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一系列有效应对策略,展现了央企在复杂环境下的韧性与担当。基于中国海油的实践探索,能源央企应从“四种思维”出发,在更高的起点上防控风险、稳健“走出去”。
一是以长期思维布局谋远,增强战略定力与内生韧性。能源央企应清醒认识国际竞争态势的长期性,将韧性建设融入企业发展全局,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要保持战略耐心,久久为功,力争在关键领域占据发展制高点。
二是以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堤坝,提升风险识别与预警能力。坚持防患于未然,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要在集团层面厘清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的职责界面,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借助内部智库力量密切跟踪形势,加强研判、及时预警,掌握风险应对主动权。
三是以极限思维谋划应对之策,在实战中锤炼抗压能力。极限思维强调主动出击、以攻为守。要系统总结应对极端情况的经验,积极参与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实践。同时,在多双边框架下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塑造,加快商签投资保护协定,努力将央企海外合法权益保障纳入国际议程。
四是以系统思维推进多元合作,构建互利共赢发展格局。围绕国家战略导向,优化全球区域布局,优先关注投资环境稳健、安全风险可控的市场,如中亚、东盟及部分中东国家。在符合商业原则基础上,深化与欧洲企业等第三方合作,扩大利益交汇,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格局,有效缓冲单边政策冲击。
(作者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