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天举行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在发布会上表示,平台经济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特点。例如,规模效应、网络效应明显,头部平台企业易于开展跨界竞争、快速扩张,实现“赢者通吃”。再如,平台企业作为“关键一个”,相对于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等“庞大一群”具有天然优势,具有制定规则、掌握数据、利用算法、分配流量的管理者属性。又如,平台经济具有独特的商业逻辑和行为模式,涉及平台生态多方主体利益,如何科学划定行为边界更为复杂。
《指引》总结执法经验,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针对有的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内商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针对有的平台算法不公开、不透明,“算法黑箱”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平台企业重要的合规目标,并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垄断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