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不仅确立了为期五年(2025—2029年)的稳定实施周期,更在2026年首个完整预算执行年实现从“暂行办法”到“正式办法”的平稳换轨。目前,30.27亿元的专项资金已提前下达,资金使用从“面面俱到”转向“重点突破”,管理方式从“过程管控”迈向“绩效导向”,标志着中国清洁能源发展进入精准支持、追求实效的新阶段。
与以往相比,《管理办法》最显著的变化是支持范围的战略性聚焦。资金不再广泛覆盖各类清洁能源,而是集中投向非常规天然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这解决了执行中界定模糊的问题,使专项资金更贴合不同品类开发的实际需求。”隆众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孙傲雪表示,非常规天然气作为重要的接替资源,其规模化开发对于优化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资金分配机制实现革新。全新的“以奖代补”模式,将资金与实际开采利用量直接挂钩。例如,重庆市获得7.5161亿元资金,就是根据中石化涪陵页岩气公司等企业的预期产气量精确计算而得。“这种‘多干多得’的机制,直接激发了企业生产积极性。”某煤层气行业专家说。
更重要的是,绩效管理的“硬约束”得以确立。孙傲雪表示,此前的绩效管理偏向事后评价,《管理办法》则突出“多增多补”“冬增多补”原则,将绩效结果与资金清算、后续分配直接挂钩,引导资金向技术升级、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倾斜,实现从重拨付向重效益转变。
提前下达的30.27亿元资金覆盖17个省份,比2025年资金总额下降4.98%,呈现显著的聚集效应,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头部省份格局调整明显:山西仍居首位,2026年金额8.22亿元、占比27.1%,较2025年的9.53亿元、29.9%略有下滑;重庆跃居第二,金额7.52亿元、占比24.8%,较2025年增长5838万元;新疆、贵州分别增长4812万元、734万元,占比提升至3.2%、7.0%。内蒙古金额下降5240万元,占比从5.7%降至4.3%,西南、西北新兴产区与华北传统产区形成鲜明对比。
“山西、内蒙古等传统产区已经过规模化开发初期,产能趋于稳定,资金退坡符合产业发展规律;重庆、贵州、新疆等地区储量丰富、技术逐步成熟,产能快速释放,资金增长与开发节奏精准匹配,助力能源发展。”孙傲雪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李百兴表示,《管理办法》强调“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目的就是要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误用,更好发挥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业内人士表示,资金流向不仅是资源禀赋的比拼,也是战略考量结果的差异化布局,展现了政策兼顾效率和公平安全的考量。
展望未来,专项资金将继续围绕煤层气、页岩气等能源品类发力,绩效评价对资金分配的影响会更突出,倒逼企业重视技术升级和安全生产。孙傲雪表示,随着政策落地见效,预计将进一步带动非常规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