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伴随《阿凡达3》《疯狂动物城2》等影片的热映,不少观众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在影院拍摄的画面或视频,再次引发关于屏摄行为的讨论。这究竟是无伤大雅的打卡留念,还是触碰“红线”的违规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要依法依规审视屏摄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侵害。“一是合理使用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作出,如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新闻报道等;二是合理使用不得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三是不得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郑宁提示,如果拍摄并传播的是决定剧情走向的核心画面、关键反转或精彩视效,足以严重影响观众进入影院观看正片的体验,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涉嫌违法。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赵精武认为,要将普通观众为了打卡的屏摄,与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展的、有组织的盗摄行为进行区分。前者是观众的自发分享,后者是恶意的违法生意。“《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著作权法》对相关情况作出了规定,如何更好普及与落实法律法规,规劝观众不良行为,同样不可忽视。”赵精武说。
该如何应对屏摄行为?“做到疏堵结合,才能在保护打卡分享积极性的同时,有效引导观众文明观影,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首都电影院常务副总经理于超告诉记者,目前影院会采取定期巡检的方式,不断优化常态化管理方式,在充分理解观众非恶意打卡行为的同时,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
郑宁认为,针对执法成本较高、观众版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建议引入新技术,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与普法宣传。比如,采用数字水印等技术,追溯盗录源,在影院内设置打卡留念引导与普法点位,推动形成“尊重创作、文明观影”的共识。
“作为创作者,要身体力行呼吁大家将对作品的喜爱,转化为版权保护的意识。”青年导演、编剧李太言期待创作者与观众加强互动,将用心制作的高清物料有效分享,更好地为作品宣传注入活力。但看到用心创作的内容因屏摄而画面扭曲、剧情透露,也会感到遗憾。赵精武认为需强化协同治理,作为屏摄内容传播的主要途径,网络平台应在充分履行事前内容审核义务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主创方、影院等联手,合力打击相关网络黑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