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道路施工挖到煤矿引村民捡拾 官方:已劝阻 煤炭全部转运

近日,贵州省大方县东关乡一处道路施工意外挖到煤矿,引发周边村民围观并有人捡拾煤炭。

12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东关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政府迅速响应,由县里派出工作组与派出所民警现场值守,在23日已将挖出的煤矿石全部转运至县里统一安置点。

网友发视频喊话让大家去捡煤。图片来源于网络

修路挖到煤层引发捡拾 政府回应已处理妥当

12月23日,有网友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称,在大方县一处修路施工现场“挖出”煤矿,并喊话网友“来捡免费煤”。

视频显示,有不少居民背着背篓拿着工具,在现场捡拾煤炭。不过也有居民表示,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不值得提倡。

12月24日,记者联系到事发地——大方县东关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回复。

“刚挖出来的时候是12月初,当时没有引起什么动静,主要是22号晚上,有网友开始发视频,才引起关注。”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煤层裸露被知晓后,周边村民陆续聚集,部分人开始捡拾煤矿。”

该工作人员透露,发生捡煤事件后,当地政府就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大方县也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与乡政府、派出所联合开展秩序维护与群众沟通工作。

“我们直接告诉群众,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个人不能私自带走,现场还设有值班人员,确保现场安全与秩序。”

对于村民已捡拾的煤炭,工作人员表示已进行宣传与协调,明确告知其性质与归属。

同时,工作人员介绍,大方县属于煤矿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当地有多个煤矿区,此次挖出的煤矿“量不大,几百个立方”。

他还表示,截至23日,挖出的煤炭已全部运离现场,转运至县里指定的统一安置场所。现场已恢复施工前状态。

律师:煤矿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侵占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煤矿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侵占、开采或处置。

“施工中发现矿产资源,应立即向属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公民发现时亦应通知主管部门,不得私自开采。”

付建律师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将面临没收工具、设备及矿产品,并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付建律师还强调,即便是在自有土地偶然挖出矿产资源,也须依法上报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个人无权占有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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