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皖能埇桥区褚兰风电场项目的风机安装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或专家论证,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华东能源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11月,注册资本4.2亿元,是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