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索保国、薛峰。
决定书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时,未关注公司内销收入确认时点变更导致的收入跨期;未审慎评价运输服务收入会计处理方法的恰当性与一致性;未发现公司部分收入确认不规范;未对部分函证存在的异常迹象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审核底稿中未见对可变现净值合理性的核查记录,存货跌价测试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利用专家的工作底稿记录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索保国、薛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