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网上消费和数字消费发展势头不断增强,我国网上零售规模持续扩大。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3月16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2月份,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32546亿元,同比增长9.2%,明显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0.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快于全部商品零售额增长,对于消费的带动作用继续增强。
此外,网上服务消费热度持续攀升,1—2月份网上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7.3%,也快于全部服务零售额增长。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线上短剧市场表现活跃。平台监测数据显示,1—2月份线上短剧平台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
随着新型消费持续发展,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也在不断优化完善。《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国家统计局在消费统计指标发布方面出现一项重要变化,即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原有的“网上零售额”指标将停止发布。
付凌晖表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是在原有“网上零售额”指标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得到的,主要差别是“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
他介绍,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对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
与此同时,将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据了解,原有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个项目,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的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反映的是重点平台服务零售额的情况。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加强市场销售的统计监测,更好地反映消费的发展,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信息。”付凌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