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年报存虚假记载 公司及四名时任高管拟合计被罚690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2026年03月18日 07:47

3月17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ST星农,603789.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号)。因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四名时任高管拟被合计罚款690万元;同时公司股票自3月1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浙江证监局查明,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ST星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未勤勉尽责,分别对公司整体管理、经营管理、子公司虚假业务实施、财务信息披露等环节负有直接责任,均被认定为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ST星农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ST星农披露的公告显示,因公司于3月17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8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星农”,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789”,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官网显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机械上市企业,专业为客户打造作业性能优越和高效率的农业机械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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