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2051年完成报废”遭质疑,多方认为“实现难度极大”

来源:环球时报2026年03月19日 09:27作者:刘文璋

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提出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最迟2051年完成报废”目标,正遭到多方质疑。日本媒体、专家及地方政府人士普遍认为,受核燃料残渣处理难题、技术瓶颈及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制约,该目标实现难度极大。

据日本《每日新闻》17日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3号机组内部约有880吨熔毁核燃料残渣,但迄今仅通过试验性作业取出约0.9克样本。与此同时,大量放射性废弃物的最终处置地点仍未确定。

日媒称,由于反应堆内部辐射极高,相关作业只能依赖远程设备开展,成为报废工作的最大难关。原计划于2030年代初启动的正式回收作业,也已推迟至2037年度以后。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报废周期,最初参照普通核电站标准设定为30至40年。但福岛核电站的报废难度,显然与普通商用反应堆截然不同。1979年发生堆芯熔毁事故的美国三里岛核电站2号机组,是核燃料残渣取出作业的重要先例。但一些日媒分析称,相比之下,福岛核电站的核燃料已熔穿压力容器,并与周边构筑物相互裹挟,且福岛涉及3台机组,远比仅1台机组的三里岛更为艰难。

早稻田大学教授松冈俊二直言,“2051年完成报废显然难以实现”,并指出政府、东京电力公司等相关机构职责与责任划分不明确,也是报废计划难以调整的原因之一。核政策专家铃木达治郎认为,普通核电站报废后所在土地可重新投入利用,而福岛要实现这一目标可能需要100年。日本原子力学会福岛第一核电站报废检讨委员会委员长宫野广也表示,“2051年完成报废极为困难。”该学会在2020年报告中指出,从报废结束到厂区可再利用,需耗时100年至300年。

日本政府估算,包括核电站事故相关赔偿、去污等总费用将达到23.4万亿日元(100日元约合4.3元人民币)。若报废作业受阻,费用还将进一步攀升。

舆论普遍认为,福岛核电站报废不仅是技术问题,更关乎政府治理能力与社会信任。在事故过去15年之际,“2051年完成报废”的目标正面临现实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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