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消息,4月2日,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部分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
为贯彻落实电子烟限制性产业政策要求,提高电子烟监管政策的统筹性和协调性,国家烟草专卖局对7部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其中《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里,相关政策文件修改后提到,为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依法依规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烟草控制、核定产能、市场需求、企业订单、合法合规等因素,分类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自然年度相应产品属类生产交易量的上限进行控制。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烟批发企业,在本省(区、市)年度内销销量目标内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