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使用“生鲜灯”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澎湃新闻2026年04月08日 09:31

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照明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今年5月7日。

征求意见稿开篇提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近期,总局监测发现,仍有部分市场销售者还在使用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肉菜瓜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照明等设施(以下称“生鲜灯”),欺骗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的认知,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拟明确四类事项,分别是:

一、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经营、展示等场所使用的照明设施色表特征应为白光等不会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认知的光源。

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有色灯罩、有色塑料袋等灯具外罩、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者背景板、类似用途的其他设施等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照明设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

四、照明设施销售者不得以“生鲜灯”(“鲜肉灯”“水产灯”“水果灯”“蔬菜灯”等)为噱头开展销售,明示或暗示照明设施会改变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总书记的两会关切丨全国两会上 习近平多次强调政绩观
两会热点追踪丨全球最快高铁列车最新消息来了
两会热点追踪丨中国发展人工智能有哪些优势?
@“十五五”规划,未来5年我的职业该如何规划?

精彩图集

力箭二号遥一运载火箭发射成功
美以伊战事30天——战争阴影下两座城市的日常
世界最大水下盾构隧道实现双层贯通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
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使用“生鲜灯”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