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监管整改通知书》(浙监能稽查〔2026〕28 号),对浙江泰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124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开展专项监管整改。
本次整改依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工作部署,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与信用信息系统”筛查发现,上述企业相关人员配置不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条件。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25 年第 30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浙江能监办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要求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整改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步通过资质信用信息系统的 “人员变更申请” 模块,完成人员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通知明确,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许可条件的,监管部门将重新核定企业许可证类别与等级;对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将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