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间,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对海德股份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结果。
资金占用8.84亿元未披露 横跨四个报告期
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经查,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海德股份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但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系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据海德股份的公告,海南证监局查明,2021年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
公告显示,海德股份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直至2024年年度报告,海德股份才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海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海德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永泰能源亦明确表示“上述事项均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决策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永泰能源营收两年连降,扣非净利润下滑逾九成
永泰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17亿元,同比下降16.01%;利润总额7.12亿元,同比下降7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亿元,同比下降86.63%;扣非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减少90.32%。基本每股收益0.0095元,同比下降86.52%。
海德股份营收下滑,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三成
海德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元,同比下降18.30%;归母净利润3.85亿元,同比增长16.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0亿元,同比增长30.94%。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97.14亿元,归母净资产56.05亿元,同比增长7.35%。
年报还披露了海德股份在能源类困境资产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表示,所属集团深耕能源领域十余载,在能源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具备深厚积累与核心优势。该业务重点选择资质手续基本齐全、开采技术条件良好的煤矿类项目,以重组方式介入标的,通过财务与经营层面的一揽子帮扶举措,帮助困境企业化解风险、提质增效后逐步退出。截至2025年末,公司能源类困境资产项目存量余额50.8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