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京罚决字〔2026〕34号),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监管处以773.75万元大额罚款,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7月23日,相关处罚信息公示期限长达5年。

公示列明三大核心违法事实:一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二是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三是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大额罚单距离公司换发长期支付牌照仅三个月。2026年4月29日,钱袋宝顺利换领长期有效《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资质更新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业务。业内指出,长期牌照仅代表监管对机构阶段性准入资质的认可,绝非经营合规“免罚金牌”。

梳理历史处罚记录可见,钱袋宝早在2022年,公司就因17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165万元。当年罚单中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三大问题,在本次处罚清单中完整重现。2024年1月,公司还曾因账户管理违规被处以1万元小额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1年首批取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持有全国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品类支付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