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SH)4月2日晚间公告,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帝石油”)联合一致行动人于近日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拟以3.10元/股的价格,向ST新潮全体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目标股份数量为13.6亿股(占总股本的20%)。若收购成功,金帝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升至20.23%,成为ST新潮控股股东。本次要约收购最高资金规模达42.16亿元,其中25亿元来自银行贷款,剩余为自有资金,目前已全额到位。
4月2日收盘,ST新潮报2.44元/股,收涨4.27%。金帝石油本次要约收购价格3.10元/股,较公司最新收盘价溢价约27%。4月3日,ST新潮开盘一字涨停,最新价报2.56元/股。
《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显示,此次目标股份为13.6亿股(占总股本20%)最低生效门槛为5.44亿股(8%)。若预受股份不足8%,则要约自始无效。要约收购期间,若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且金帝石油决定不对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或将导致预受要约股份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金帝石油注册于杭州萧山区,主营石油勘探开发,系金帝联合控股集团(简称“金帝控股”)全资子公司。其一致行动人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现持股1590万股)、金帝控股(现持股100股),三者合计持股0.23%。公告称,收购基于对ST新潮资产价值及能源行业前景的认可,旨在通过控股增强上市公司治理稳定性,推动资源整合与产业协同。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ST新潮的控制权之争尚未落定。
2024年8月23日晚,ST新潮公告,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向除自身以外的ST新潮全体股东进行部分要约收购,计划收购股份数量31.28亿股,占ST新潮总股本的46%,要约收购价格为3.1元/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日。 8月30日晚间,ST新潮公告,汇能海投向上市公司发去《通知函》。汇能海投在函中确认,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相关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而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可能引发相关处罚,导致汇能海投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因此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要约收购。
2025年3月19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郭建军、李永珍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以上公司及相关人员ST新潮要约收购中涉多项信披违规行为,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该公司1996年11月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总部位于北京。2024年4月,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ST新潮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责任编辑:李杨子 】